比居

引证解释: 邻居。 《 三国志 ·魏志·胡质传》 :“士 卢显 为人所杀, 质 曰:‘此士无讎而有少妻,所以死乎!’悉见其比居年少,书吏 李若 见问而色动,遂穷詰情状。 若 即自首,罪人斯得。” 《 法苑珠林 》 卷七一:“贾客三人寄住孤独老母舍,应与雇舍直……伺老母不在,默去不与。母归,不见客,即问比居,皆云已去。” 古代登记人口、丁壮的簿籍。比,考核。 《 周礼 ·天官·小宰》 :“一曰听政役以比居。”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曰:“比居,谓伍籍也。比地为伍,因内政寄军令,以伍籍发军起役者,平而无遗脱也。” 孙诒让 正义引 吴廷华 曰:“此即 《小司徒》 之比要,盖人民多寡之籍也。既考其籍,又验民居之数以实之,则役不滥矣。”参见“ 比要 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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