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校

引证解释: 指 汉 代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射声、虎賁七校尉。 《 汉书 ·刑法志》 :“至 武帝 平 百粤 ,内增七校。” 颜师古 注引 晋灼 曰:“ 《百官表》 中垒、屯骑、步兵、越骑、长水、胡骑、射声、虎賁,凡八校尉。胡骑不常置,故此言七也。”一说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,不领兵,不在七校之列。见 清 沉钦韩 《 汉书 疏证》 。后泛称各军将领。 唐 高适 《信安王幕府》 诗:“雷霆七校发,旌旆五营连。” 清 张逸少 《北征凯旋》 诗之三:“犀衣颁七校,骏骑给千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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