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刑

引证解释: 古代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,据其生克之理以推凶吉。子卯为一刑,寅巳申为二刑,丑戌未为三刑。凡逢三刑之地则凶。见 《协纪辨方书·义例》 。 《 新唐书 ·吕才传》 :“ 长平 坑降卒,非俱犯三刑; 南阳 多近亲,非俱当六合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唐太宗贞观十五年》 引此文, 胡三省 注云:“三刑: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;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;子刑卯,卯刑子。” 明 谢肇淛 《 五杂俎 ·人部二》 :“禄命之説,相传始於 唐 李虚中 ,然三刑六合, 贞观 初已闢其説,似非起於 李 也。”

sān xíng ㄙㄢ ㄒㄧㄥ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