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命

引证解释: 谓授以天命。 《 汉书 ·孙光传》 :“退去贪残之徒,进用贤良之吏,平刑罚,薄赋敛,恩泽加於百姓,诚为政之大本,应变之急务也,天下幸甚。 《书》 曰‘天既付命正厥德’,言正德以顺天也。” 颜师古 注:“ 《商书·高宗肜日》 之辞。言既受天命,宜正其德。”今本 《 尚书 ·高宗肜日》 作“孚命”。

fù mìng ㄈㄨˋ ㄇㄧㄥ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