伐罪吊民

解释: ◎ 伐:讨伐。吊:慰问。讨伐有罪,拯救百姓。常用以作为发动战争的口号。 ◎ 南朝(梁)任方《百辟劝进今上笺》:“伐罪吊民,一匡靖乱。”引证解释: 谓讨伐有罪的君主,抚慰受难的百姓。 《 梁书 ·袁昂传》 :“吾荷任前驱,扫除京邑,方拨乱反正,伐罪弔民。” 元 刘祁 《归潜志》 卷十二:“及取 宋 ,责其背约,名为伐罪弔民。”亦作“ 伐罪弔人 ”。 《 南史 ·檀道济传》 :“ 道济 曰:‘伐罪弔人,正在今日。’皆释而遣之。”案, 《 南史 》 为 唐 初所修,“伐罪弔人”之“人”当作“民”,因避 太宗 讳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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