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脚

引证解释: 1. 犹言止步。 《京本通俗小说·错斩崔宁》 :“行人住脚,须把买路钱与我!” 2. 歇脚;暂住。 《 醒世姻缘传 》 第一回:“説起十五日要大家到 雍山 打围,到庄上住脚,须得预先料理。” 3. 收尾,放在最后。 《西游补》 第八回:“ 行者 翻开看看,只见打头就是十二月,却把正月住脚;每月中,打头就是三十日或二十九日,又把初一做住脚。”

zhù jiǎo ㄓㄨˋ ㄐㄧㄠ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