佥议

引证解释: 1. 众人的意见。多用于群臣百官。 南朝 梁 沉约 《授萧惠休右僕射诏》 :“入副朝端,僉议斯在。” 唐 白居易 《中书舍人韦贯之授礼部侍郎制》 :“仪曹之选,僉议所归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唐玄宗开元六年》 :“﹝ 宋璟 ﹞又奏:‘大理卿 元行冲 素称才行,初用之时,实允僉议;当事之后,颇非称职,请復以为左散骑常侍。’” 2. 共同商议。 《 宋史 ·胡銓传》 :“ 檜 之遂非愎諫,已自可见,而乃建白令臺諫、侍臣僉议可否,是盖畏天下议己,而令臺諫、侍臣共分谤耳。” 《 续资治通鉴 ·宋太祖乾德三年》 :“先是 全斌 受詔,每制置必与诸将僉议,因是虽小事亦各为异同,不能即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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