侨寄法

引证解释: 两 晋 之交,北地人为避战乱,纷纷迁居南方,依大臣 王导 议,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区,设侨州、侨郡、侨县,安置北方迁入的士族和民众。侨人不列入当地的户籍册,他们只受侨州郡县的管理,不负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。此法称为“侨寄法”。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《中国通史》 第二编第五章第一节、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 第三册第四章第一节。

qiáo jì fǎ ㄑㄧㄠˊ ㄐㄧˋ ㄈㄚ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