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案

引证解释: 宋 代三司中度支使所分掌的八项政务。 《 宋史 ·职官志二》 :“度支分掌八案:一曰赏给案,二曰钱帛案,三曰粮料案,四曰常平案,五曰发运案,六曰骑案,七曰斛斗案,八曰百官案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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