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户

引证解释: 东晋 、 南北朝 时,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属于军府,称为“军户”。入军户后,世代为兵,社会地位低下。 元 、 明 、 清 亦有军户,但制度稍异。 《 宋书 ·武帝纪》 :“吏身可赐爵一级,军户免为平民。” 《 元史 ·兵志一》 :“诸军户投充诸侯王怯怜口、人匠,或託为别户以避其役者,復令为军。” 《清会典·户部五·尚书侍郎职掌》 :“凡户之别,有民户,有军户,有匠户。”

jūn hù ㄐㄩㄣ ㄏㄨ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