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纳之吝

解释: ◎ 舍不得拿出去,出手小气。 ◎ 《论语·尧白》:“子曰:‘不教而杀谓之虐;不戒视成谓之暴;慢令致期谓之贼;犹之与人也,出内之吝谓之有司。’” ◎ 河北诸路并系灾伤,内定州一路,虽只是雨水为害,然其实亦及五分以上。只缘有司~,不与尽实检放,秋税内定州只放二分。 ◎宋·苏轼《乞减价粜常平米赈济状》引证解释: 亦作“出内之吝”。 舍不得拿出去,出手小气。 《 论语 ·尧曰》 :“ 子 曰:‘不教而杀谓之虐;不戒视成谓之暴;慢令致期谓之贼;犹之与人也,出纳之吝谓之有司。’” 俞樾 《群经平议·论语二》 :“此自言出之吝耳,纳则何吝之有?因出纳为人之恒言,故言出而并及纳。” 《 北史 ·甄琛传》 :“语称出内之吝,有司之福;施惠之难,人君之祸。” 宋 苏轼 《乞减价粜常平米赈济状》 :“ 河北 诸路并係灾伤,内 定州 一路,虽只是雨水为害,然其实亦及五分以上。只缘有司出纳之吝,不与尽实检放,秋税内 定州 只放二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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