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策

引证解释: 皇帝有事书之于策(竹简)以问臣下,称为“制策”。 汉武帝 元光 元年诏贤良,各“受策察问,咸以书对”, 董仲舒 、 公孙弘 等都先后对策。见 《 汉书 ·武帝纪》 。后为科举考试所采用,成为国家取士的科目之一。 唐 刘肃 《 大唐新语 ·举贤》 :“ 张柬之 进士擢第为 清源 丞,年且七十餘, 永昌 初,勉復应制策。” 宋 苏轼 《策别七》 :“国家取人,有制策,有进士,有明经,有词科,有任子,有府史杂流。” 《 宋史 ·苏轼传》 :“ 軾 始具草,文义粲然。復对制策,入三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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