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科

引证解释: 1. 宋 元 明 时中医分科。 宋 代分大方脉、小方脉、风、眼、疮肿兼折疡、产、口齿兼咽喉、针兼灸、金镞兼书禁十三科; 元 代分大方脉、小方脉、杂医、风、产、眼、口齿、咽喉、正骨、金疮肿、针灸、祝由、禁十三科; 明 代则分大方脉、小方脉、妇人、疮疡、针灸、眼、口齿、接骨、伤寒、咽喉、金镞、按摩、祝由十三科。参阅 《 元史 ·选举志》 、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医科》 、 《 明史 ·职官志三》 。 2. 元 明 时画有十三科,即佛菩萨相、玉帝君王道相、金刚鬼神罗汉圣僧、风云龙虎、宿世人物、全境山水、花竹翎毛、野骡走兽、人间动用、界画楼台,一切傍生、耕种机织、雕青嵌绿。参阅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画家十三科》 。 3. 元 明 时裱褙字画有十三科。 明 陶宗仪 《辍耕录·裱背十三科》 :“世人但知医有十三科,画有十三科,殊不知裱背亦有十三科。一、织造綾锦绢帛,一、染练上件,一、抄造纸札,一、染製上件颜色,一、餬料麦麪,一、餬药矾蜡,一、界尺裁版桿帖,一、轴头,一、餬刷,一、铰练,一、絛,一、经带,一、裁刀。数内闕其一,则不能成全画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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