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律

引证解释: 即十二律。 《 吕氏春秋 》 始以律与历附会,以十二律应十二月,故称。 《 初学记 》 卷十五引 《乐纬》 曰:“六律:黄鐘(十一月)、大簇(正月)、姑洗(三月)、蕤宾(五月)、夷则(七月)、无射(九月)。六吕:大吕(十二月)、夹鐘(二月)、仲吕(四月)、林鐘(六月)、南吕(八月)、应鐘(十月)。阳为律,阴为吕。总谓之十二月律。”参阅 清 崔述 《补上古考信录》 卷上。

shí èr yuè lǜ ㄕㄧˊ ㄦˋ ㄩㄝˋ ㄌㄩ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