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官

引证解释: 执掌历法的官员。 《 新唐书 ·历志三上》 :“﹝ 开元 ﹞十五年,草成而 一行 卒,詔特进 张説 与历官 陈玄景 等次为 《历术》 七篇。” 明 谢肇淛 《 五杂俎 ·人部一》 :“﹝ 唐公常 云﹞知死数又知活数,此吾之所以异於历官。” 先后连任官职。 三国 魏 曹操 《遗令》 :“吾歷官所得綬,皆著藏中。” 晋 陆机 《谢平原内史表》 :“入朝九载,歷官有六。” 唐 白居易 《和<我年>》 之二:“歷官十五政,数若珠纍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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