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辰

引证解释: 发日。 《 旧唐书 ·职官志三》 :“﹝御史臺﹞主簿掌印及受事发辰,勾检稽失。” 《 新唐书 ·百官志三》 :“﹝御史臺﹞主簿一人,从七品下。掌印,受事发辰,覈臺务。”参见“ 发日 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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