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敕

引证解释: 亦作“ 口勅 ”。 1.口宣诏敕。 《 南齐书 ·垣崇祖传》 :“ 崇祖 去后,上復遣 荀伯玉 口敕,以边事受旨夜发,不得辞东宫。” 唐 李绰 《 尚书 故实》 :“﹝ 河东公 ﹞镇 并州 ,上问有何事第言之。奏曰:‘臣有弟 嘉祐 远牧 方州 ,手足支离,常繫念虑。’上因口勑 张嘉祐 可 忻州 刺史。” 2. 帝王口头的诏令。 《 北史 ·王劭传》 :“ 劭 在著作,将二十年,专典国史,撰 《 隋书 》 八十卷。多録口敕。” 唐 白居易 《缭绫》 诗:“去年中使宣口敕,天上取样人间织。” 宋 孟元老 《 东京梦华录 ·十六日》 :“楼上时传口勅,特令放罪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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