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市

引证解释: 1. 古代指官府按价向民间购买实物。至 唐 宋 以后,实际成为强行摊派、掠夺民财民物的制度。 《 宋书 ·武帝纪下》 :“臺府所须,皆别遣主帅与民和市,即时禆直,不復责租民求办。” 《 新唐书 ·韩琬传》 :“今和市顓刻剥,名为和而实夺之。” 宋 吴曾 《能改斋漫录·记事一》 :“且言 江 南和市紬绢,豫给緡钱。郡县或以私惠人,而不及农者。” 《 元史 ·何荣祖传》 :“ 阿合马 方用事,置总库于其家,以收四方之利,号曰和市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《中国通史》 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﹝ 唐 时﹞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,摊派物品叫做和市,表示官出钱雇役买物。” 2. 指与少数民族交易。 《 旧唐书 ·回纥传》 :“自 乾元 之后,﹝ 回紇 ﹞屡遣使以马和市繒帛……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。” 宋 苏辙 《颍滨遗老传下》 :“ 夏 人竟大入 河 东,朝廷乃议絶岁赐,禁和市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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