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衙门

引证解释: 明 代指吏部、翰林院、六科给事中及各道监察御史; 清 代去吏部,加詹事府。是当时所谓“清要”衙门。 《 儒林外史 》 第十回:“向在京师,蒙各部院大人及四衙门的老先生请个不歇。”

sì yá mén ㄙˋ ㄧㄚˊ ㄇㄣ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