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子学

引证解释: 即国子监。 《 晋书 ·职官志》 :“及 咸寧 四年, 武帝 初立国子学,定置国子祭酒、博士各一人,助教十五人,以教生徒。” 唐 宋 以国子监总辖国子、太学、四门等学。 元 代设国子学、 蒙古 国子学、回回国子学,亦称国子监。参见“ 国子监 ”、“ 国子 ”。

guó zǐ xué ㄍㄨㄛˊ ㄗㄧˇ ㄒㄩㄝ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