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主之谊

解释: ◎ 地主之谊 dìzhǔzhīyì [do] 地主,当地的主人。谊”通义”。本地主人应尽的义务,指招待外地来客 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。《儒林外史》引证解释: 《 左传 ·哀公十二年》 :“ 子服景伯 谓 子贡 曰:‘夫诸侯之会,事既毕矣,侯伯致礼,地主归餼,以相辞也。’” 杜预 注:“侯伯致礼以礼宾也。地主,所会主人也。餼,生物。” 孔颖达 疏:“致礼礼宾,当谓有以礼之,或设饮食与之宴也。”后因以“地主之谊”谓当地的主人对来客接待的礼节和饮食馈赠等情谊。 《 儒林外史 》 第二二回:“晚生得蒙青目,一日地主之谊也不曾尽得,如何便要去?” 《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》 第三八回:“你二位来了,我还不曾稍尽地主之谊,却反扰了你二位几遭。” 杨沫 《青春之歌》 第一部第三章:“不要紧,今晚可以在敝村住一晚,我们可以代 张先生 尽尽地主之谊。”亦作“ 地主之仪 ”。 清 蒲松龄 《 聊斋志异 ·三仙》 :“未修地主之仪,忽叨盛饌,於理不当。茅茨不远,可便下榻。”

dì zhǔ zhī yì ㄉㄧˋ ㄓㄨˇ ㄓㄧ ㄧ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