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慰使

引证解释: 官名。 唐 元和 十四年,平 淄青 节度留后 李师道 ,分其地为三镇,以 杨於陵 充 淄 青 十二州宣慰使。此是临时性差遣,不为常制,见 《 旧唐书 ·杨於陵传》 。 元 代为宣慰使司长官。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,而专设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,为土司世袭之官。参见“ 宣慰司 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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