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火者

引证解释: 明 代宦官中之地位低者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礼部·旧制一废难复》 :“ 太祖 旧制,内臣出外,非跟随亲王駙马及文武大臣者,凡遇朝廷尊官,俱下马候道傍,待过去方行。今小火者值部阁大臣,俱扬鞭直衝其中道矣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补遗·内监·内臣罪谴》 :“内臣得罪,祖宗时俱下法司……其重者降作小火者,发去 南京 孝陵 司香,则无官矣。” 《 明史 ·宦官传二·冯保》 :“ 大受 及其党 周海 、 何忠 等八人,贬小火者,司香 孝陵 。”

xiǎo huǒ zhě ㄒㄧㄠˇ ㄏㄨㄛˇ ㄓㄜ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