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旗

引证解释: 1. 明 代军队编制五十人为总旗,十人为小旗。 《 明史 ·兵志二》 :“天下既定,度要害地係一郡者设所,连郡者设卫,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,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,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,所设总旗二,小旗十,大小联比以成军。” 2. 清 代屯军亦有“百户”、“总旗”等编制名称。 《 清史稿 ·食货志一》 :“ 嘉庆 初, 铜仁 、 石峴 苗 地建碉卡,置屯军,每军百名,设百户一,总旗二,每军一名予水田四亩,百户六亩,总旗五亩,皆免租。”

zǒng qí ㄗㄨㄙˇ ㄑㄧ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