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明观

引证解释: 南朝 宋 时的官署名,总管儒、玄、文、史四学。 《 宋书 ·明帝纪》 :“戊寅,立总明观,徵学士以充之,置东观祭酒。” 《 南齐书 ·百官志》 :“总明观祭酒一人。右 泰始 六年以国学废,初置总明观,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,科置学士各十人,正令史一人,书令史二人,干一人,门吏一人,典观吏二人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宋明帝泰始六年》 :“戊寅,立总明观,置祭酒一人,儒、玄、文、史学士各十人。” 胡三省 注:“ 文帝 元嘉 十五年,立儒、玄、文、史四学,今置总明观祭酒以总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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