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历

引证解释: 宋 时官署印发给纳盐亭户的取钱凭证。 《 续资治通鉴 ·宋孝宗淳熙二年》 :“壬戌,詔 浙东 提举监司体访 浙西 提举 薛元鼎 措置印给亭户纳盐手歷式样,将合支本钱尽数称下支给,毋致积压拖欠。” 《 续资治通鉴 ·宋孝宗淳熙二年》 :“先是 元鼎 印给手歷,徧给亭户,令賫歷就称下支钱,至是復令 浙东 行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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