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齐

引证解释: 亦作“ 散斋 ”。 1.古礼于祭祀父母前七日不御不乐不吊,谓之“散斋”。齐,后多作“斋”。 《 礼记 ·祭义》 :“致齐於内,散齐於外。” 郑玄 注:“散齐,七日不御不乐不弔耳。” 《 礼记 ·祭统》 :“散齐七日以定之,致齐三日以齐之。”又封建王朝皇帝祭社稷太岁等坛,行散斋,即在宫中斋戒,以别于祭天地等之行致斋。 汉 马融 《东巡颂》 :“散斋既毕,越翼良辰,棫槱增构,烈火燔燃。” 《 宋书 ·礼志一》 :“殷祠,皇帝散斋七日,致斋三日。” 宋 庄季裕 《鸡肋编》 卷中:“天地、宗庙、神州地祇、太社、太稷、五方帝、日月、太一、九宫贵神、蜡祭百神、太庙奏告,并为大祠,散斋四日,致斋三日。” 2. 谓斋戒期满。 唐 白居易 《五月斋戒罢宴彻乐》 诗:“散斋香火今朝散,开素盘筵后日开。”

sàn qí ㄙㄢˋ ㄑㄧ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