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绫

引证解释: 彩綾。 《 新唐书 ·地理志二》 :“ 河南府 河南郡 本 洛州 , 开元 元年为府。土贡:文綾、繒、縠……” 《 花月痕 》 第三回:“原来三间小屋,将东首一间隔作卧室,外面两间,遍裱着文綾。”

wén líng ㄨㄣˊ ㄌㄧㄥ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