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理

引证解释: 1. 校勘整理。 《 汉书 ·刘歆传》 :“ 孝成皇帝 閔学残文缺,稍离其真,乃陈发秘臧,校理旧文。” 唐 岑参 《送魏升卿擢第东都因怀魏校书陆浑乔潭》 诗:“ 魏侯 校理復何如,前日人来不得书。” 2. 论理,讲理。 南朝 宋 颜延之 《庭诰之》 :“达见同善,通辩异科,一曰言道,二曰论心,三曰校理。言道者本之於天,论心者议之於人,校理者取之於物。” 3. 审察治理。 《 北齐书 ·崔昂传》 :“ 昂 校理有术,下无奸伪,经手歷目,知无不为,朝廷叹其至公。” 4. 古代官名。执掌校勘整理宫廷藏书。 唐 置 集贤殿 校理, 宋 因之。 元 、 明 废。 清 置 文渊阁 校理,掌注册点验。

xiào lǐ ㄒㄧㄠˋ ㄌㄧ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