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兰姆

引证解释: 公制重量单位,今省译作“克”。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 《辛亥革命·民国各团体之组织》 :“本公债总额银二千万元,每元合纯金百分之七十五格兰姆。”亦省作“ 格兰 ”。 鲁迅 《集外集·说鈤》 :“此三年间所取纯与不纯者,合计仅五百格兰耳。”

gé lán mǔ ㄍㄜˊ ㄌㄢˊ ㄇㄨ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