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帖

引证解释: 宋 时政府发至地方基层户籍单位“甲”的田契之类的文据。 宋 胡太初 《昼帘绪论·催科》 :“甲帖之设,本以优役户,今乃以困官户。” 《 宋史 ·食货志上二》 :“凡田方之角,立土为埄,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,有方帐,有庄帐,有甲帖,有户帖;其分烟析产,典卖割移,官给契,县置簿,皆以今所方之田为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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