瞽史

引证解释: 1. 乐师与史官的并称。 《 周礼 ·秋官·大行人》 :“九岁属瞽史,諭书名,听声音。” 《 国语 ·周语上》 :“瞽史教诲,耆艾修之。” 韦昭 注:“瞽,乐太师;史,太史也。” 汉 贾谊 《 新书 ·保傅》 :“瞽史诵诗,工诵箴諫。” 清 戴名世 《盲者说》 :“古之瞽史教诲,师箴,瞍赋,矇诵,若 晋 之 师旷 , 郑 之 师慧 是也。” 章炳麟 《官制索隐》 :“於是乎置御史,既掌刺探,亦兼记録,且其人又必明习文字者也,故‘属瞽史,諭书名’。” 2. 说书的瞎子。 唐 柳宗元 《<贞符>序》 :“其言类淫巫瞽史,誑乱后代。” 清 周亮工 《书影》 卷九:“ 李青霞 , 眉州 人,襁褓失明……为渔所得。至十载为人佣磨。有瞽史倚琵琶説往事,携之去,雅善其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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