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刑

解释: ◎ 肉刑 ròuxíng [corporal] 施加于罪犯或犯过者的肉体的惩罚,包括死刑、鞭笞和监禁 古来相传孝女甚多,如 女婧 、 缇萦 之类,一使 景公 废伤槐之刑,一使 文帝 除肉刑之令,皆能委曲用心,脱父于难。《镜花缘》引证解释: 残害肉体的刑罚,古指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等。今泛指对受审者肉体上的处罚。 《 荀子 ·正论》 :“治古无肉刑,而有象刑。” 《 史记 ·扁鹊仓公列传》 :“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” 张守节 正义:“ 《 汉书 ·刑法志》 云: 孝文帝 即位十三年,除肉刑三。” 《唐律·名例》 :“昔者,三王始用肉刑。” 长孙无忌 等疏:“肉刑: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。” 毛泽东 《论政策》 :“对任何犯人,应坚决废止肉刑,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。” 骆宾基 《可疑的人》 二:“他在古庙里囚禁的时候,审问了三次,都是在深夜,而且第一次就受了严重的肉刑。”

ròu xíng ㄖㄡˋ ㄒㄧㄥ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