舛谬

引证解释: 亦作“ 舛繆 ”。 1.差错;错误。 晋 郭璞 《<山海经>叙》 :“其山川名号,所在多有舛谬,与今不同。” 《 北史 ·韩麒麟传》 :“抄百餘人名,各读一徧,随即覆呼, 法抚 犹有一二舛谬, 显宗 了无误错。” 《 旧唐书 ·德宗纪上》 :“得非刑法舛繆,忠良鬱湮,暴赋未蠲,劳师靡息。” 清 蒲松龄 《 聊斋志异 ·辛十四娘》 :“我为汝作冰,有何舛谬?” 2. 悖谬;荒谬。 宋 赵与时 《宾退录》 卷五:“虽间有小疵,多不害大体;惟东西二 周 一节极其舛谬,深误学者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兵部·仇鸾谈兵之舛》 :“其间意气之骄盈,议论之舛谬,概难枚举。” 清 王士禛 《 池北偶谈 ·谈献一·停止闰月》 :“然 光先 实於历法毫无所解,所言皆舛谬。” 《 清史稿 ·高宗纪三》 :“左副都御史 孙灝 奏请明年停止巡幸,上斥其识见舛繆。” 3. 错乱。 唐 吴兢 《 贞观政要 ·论灾祥》 :“皇天降灾,将由视听弗明,刑罚失度,遂使阴阳舛谬。” 《 清史稿 ·礼烈亲王代善传》 :“五年三月,詔询诸贝勒:‘国人怨断狱不公,何以弭之?’ 岳托 奏:‘刑罚舛谬,实在臣等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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