诡挂

引证解释: 明 清 时课收田产赋税,小民常数倍于官绅,故有田产者常将产权假托于官绅名下,谓之“诡挂”。 清 蒲松龄 《 聊斋志异 ·盗户》 :“既而奸民以此要上,数十年鬻去之产,皆诬託诡挂,以讼售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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