贰尹

引证解释: 指 唐 代州府副职少尹。少尹,从四品下,掌贰府州之事,故称。后亦作为县令副职县丞的别称。 唐 穆员 《京兆少尹李公墓志》 :“公以贰尹去职,礼优饰终,有以见才拔乎萃,恩超于时。” 唐 李商隐 《祭吕商州文》 :“ 渚宫 贰尹,相府中郎,将伸蠖屈,欲復鸳行。” 清 方濬颐 《转徙馀生记》 :“饮罢,同至 城隍山 ,遇同里 吴康甫 贰尹,所言亦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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