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官

引证解释: 1. 超越官阶。 《 慎子 ·知忠》 :“故明主之使其臣也,忠不得过职,而职不得过官。” 2. 唐 制,门下省审核吏部、兵部六品以下的官员称过官。 唐 权德舆 《谢权知门下省过官状》 :“臣奉恩命,权知门下省过官者,伏以过官至重,事在黄枢,閲郡吏之否臧,布百职於中外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唐玄宗开元二年》 :“遣吏部尚书 宋璟 於门下过官。” 胡三省 注:“ 唐 制,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,吏、兵部进拟,必过门下省,量其阶资,校其才用,以审定之;若拟职不当,随其优屈退而量焉,谓之过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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