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罗

引证解释: 草名。即苦丁。 《太平御览》 卷九九八引 沉怀远 《南越志》 :“ 龙州县 有皋芦草,叶似茗,味苦澁,土人以为饮,今 南海 谓为过罗,或曰拘罗。” 清 郝懿行 《证俗文》 卷十七:“ 南越 茗苦涩,谓之过罗。又云,即今之苦丁,亦名皋卢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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