骚人体

引证解释: 明 宁王 朱权 所定乐府十五体之一。 任讷 《散曲概论》 卷二:“ 《太和正音谱》 之上卷,先列乐府十五体:‘七、骚人体,嘲笑戏謔。’按此体名目欠妥,因其实际与楚江体絶异而名目则甚相混也。此体中之著作已多属於俳体者,再嘲讥与讥刺不同。”

sāo rén tǐ ㄙㄠ ㄖㄣˊ ㄊㄧ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