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用

引证解释: 1. 谓正确使用。 《书·洪范》 :“次四曰协用五纪。” 孔 传:“协,和也。和天时,使得正用五纪。” 2. 即协韵。音韵学用语。 宋 沉括 《 梦溪笔谈 ·艺文一》 :“观古人谐声,有不可解者,如‘玖’字、‘有’字多与‘李’字协用,‘庆’字、‘正’字多与‘章’字、‘平’字协用。如 《诗》 :‘或羣或友,以燕天子’。” 明 谢榛 《 四溟诗话 》 卷一:“古诗之韵,如 《三百篇》 协用者,‘西北有高楼,上与浮云齐’是也。”参见“ 协韵 ”。参阅 清 段玉裁 《六书音均表三》 、 王力 《汉语诗律学》 第二章第二五节。

xié yòng ㄒㄧㄝ ˊ ㄩㄥ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