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韵

引证解释: 1. 押韵,符合韵律。 宋 叶梦得 《避暑录话》 卷上:“ 安禄山 亦好作诗,作 《樱桃诗》 云:‘樱桃一篮子,半青一半黄,一半寄 怀王 ,一半寄 周贄 。’或请以‘一半寄 周贄 ’句在上,则协韵。” 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三钞·蜀音押韵》 :“然则 顾亭林 谓 《毛诗》 有以方音协韵者。如 《小戎》 之‘参’与‘中’。” 鲁迅 《集外集·通讯(复张逢汉)》 :“译诗就更其难,因为要顾全音调和协韵。” 2. 音韵学用语。一种因不知古今音异而随意把某字临时改读为某音以求和谐的作法。开始于 南北朝 ,盛行于 宋朝 , 朱熹 是代表。 明 末 陈第 始用语音演变的道理反对这种不科学的作法,认为所协之音实即古本音,每字只有一个古音,而不应随文改读。 宋 严羽 《 沧浪诗话 ·诗体》 :“有协韵, 《 楚辞 》 及 《选》 诗,多用协韵。” 郭绍虞 校释:“盖由时人不知古音,故创为协韵之説。 《 楚辞 》 及 《选》 诗犹合古音,故 沧浪 谓‘多用协韵’。” 清 钱大昕 《音韵问答》 :“ 《邶风》 :‘寧不我顾。’ 《释文》 :‘ 徐 音古。’此亦协韵也,后放此。 陆元朗 之时,已有韵书,故于今韵不收者,谓之协韵。”参见“ 叶韵 ”。

xié yùn ㄒㄧㄝ ˊ ㄧㄨㄣˋ